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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煩耶
但是謝謝大家的幫忙

法務學長:我知道要做到很困難,但妳一定要忍耐
Linda:...
法務學長:就最多30分而己,妳一定要忍,不要把本性表露出來
Linda:恰巴巴本性嗎?學長~我跟你說,看到他真的很難啦
法務學長:一定要讓法官覺得對方很無理然後妳很委曲,我知道要妳忍耐有點困難,但是妳聽話哦~
Linda:學長,我們家法務叫我提誣告,然後附帶民事賠償,若有必要跟法官請求當天的員警出席作證耶
法務學長:記得,妳不要再增加法官的工作量哦

林律師:這種案件怎麼會被起訴呢?
姜律師:上法庭妳跟法官的說法:是基於守法及信賴遵守號誌指示直行......
姜律師:放心,這種案件法官不會想審理,妳只要讓法官覺得對方浪費國家資源然後無理...
Linda家法務布萊恩:我準備法規妳帶著
Linda:法規我背不起來耶,可以帶著當場念給法官聽嗎?
Linda家法務布萊恩:當然可以呀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八條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台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七項: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法庭上
美女法官:廖xx你知道是你的肇責較大嗎?你求償的精神賠償5萬有一半以上都不能求償的你知道嗎?
美女法官:珮涵,如果開和解庭讓你們雙方和解妳願意嗎?
Linda:願意
Linda:法官,我想聲明的是在這個事件中雙方都有受傷及損害,
Linda:我想不出對方為何要做這種浪費國家資源的事?!
Linda:為了保護我自身的權益,我只能被動的相對提告,這是我的立場

廖xx:......(還在白目的盧法官)
美女法官:廖xx,和解庭的委員當然是公正的呀,我再跟你說一次,是你的肇責佔大部份!

Linda內心冷笑當中(再盧呀~這法官算有耐心的嘛~)

然後這個庭不到10分鐘吧(我想)
就草草結束了
我想法官也不怎麼想審這種案子呀

對方還真大陣仗耶
來了5.6個人
真是莫名奇妙
長輩這樣縱容
難怪小孩會做出這麼沒常識的事

而我只有黃爸爸一個人陪我
只要法理站的住腳
不用找那麼多人來吧

黃爸得意:他媽媽有要跟我打照呼,我沒理她耶
Linda:哼!我看都不想看他們

然後父女2很得意的離開法庭
接黃媽媽下班去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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